郑钦文美网夺冠,巨额奖金背后的税务迷局

2024 年 9 月 5 日 11点热度

美国网球公开赛是全球四大满贯之一,同澳网、法网、温网一起为网球界级别最高、参赛选手最重视的比赛。一些知名运动员终其整个职业生涯也就获得过1到2次大满贯冠军,已足够让其在网坛历史上拥有一定的地位了,如我国女子网球第一人李娜,曾经获得过两个大满贯冠军。

00后小将、刚在奥运会取得女单金牌的郑钦文有潜力,也有实力打破李娜两个单打大满贯冠军的实力,虽然在刚刚结束的2024年美网四分之一决赛中被对手淘汰,但她的未来还很长/有的是机会。

根据直播吧此前转载的美网赛事奖金方案,进入8强的女子网球选手可以获得53万美元的奖金,按照当下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约为377万元。

有网友好奇郑钦文在美网获得奖金后回国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这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用一句话来总结这个问题答案,便是:郑钦文回国后理论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可能要缴税、也可能用不着缴税。

什么意思呢?我们稍微讲得深一点。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者的区别是在中国是否有住所以及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有住所或超过183天是居民个人,没住所且不到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郑钦文一年里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国外比赛,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不一定满183天,但她必然在国内是有住所的,所以将郑钦文应当属于居民个人。

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是为了针对他们来源于不同国家的收入分类征税。

如果是非居民个人,那么只对他们从中国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美国人张三来中国分公司出差一个月,获得了10万元的收入,要对这10万元征税,但张三在美国工作期间获得的15万美元收入用不着给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居民个人,那么不论收入是在中国还是外国获得的,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可知郑钦文需要对美网获得的奖金缴税,即便这笔收入是在国外得到的。

我国税法规定奖金的个税税率为20%,郑钦文的377万元(53万美元)美网奖金对应的个人所得税为75.4万元人民币。

这是理论上的缴税金额,实际上可能一分钱都不用缴纳,关键看郑钦文在美国缴纳的多少个税。没错,郑钦文需要给美国政府缴税,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钱是在美国获得的,就好比我们也会对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得到的收入征税,全世界都一样。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让纳税人多交钱,我们规定在国外缴纳的个税可以抵扣国内应交税收。什么意思呢?举两个例子说明。

假设美国那边对奖金的综合税率是15%,郑钦文的奖金折合成人民币是377万元,要给美国政府缴纳56.6万元的税。前面说过,她回国后要缴纳75.4万元的个税,已经在美国支付过税款了,可以抵扣相应的金额,所以在国内再补18.8万元的个税就行了。

假设美国的税率高达25%,377万元奖金对应的税收为94.3万元,比回国后要缴的税还多,可以全部抵扣,所以郑钦文用不着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有人可能会问,能不能多抵扣一些,将94.3万元全抵了呢?肯定是不行的,真这么抵扣的话我们还得倒贴18.9万元给郑钦文。本质上变成我国政府给美国政府缴纳18.9万元的税收了。

美国不同州的税收制度不同,非常复杂,我无法准确计算小郑到底需要在美国缴纳多少税收,但大概率比按照国内税法规定算出的要多,因为美国对高收入人群通常苛以重税。而53万美元在美国不算小数字了,超过了大部分美国中产家庭一年的总收入。

因此,郑钦文回国后应该是不用再针对美网获得的奖金缴纳个税了,毕竟在美国已经缴纳得够多了,足以抵扣掉应该在国内缴纳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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